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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立職業訓練機構夜間部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職訓機構夜間部 (以下簡稱夜間部) 以辦理在職人員進修訓練及轉業訓練
為主,必要時,得接受委託或合作辦理養成訓練等其他職業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