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依前條規定所報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其內容不完備者,勞動檢查機構得限期令其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