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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缺氧症預防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隧道或坑井之開鑿作業時,為防止甲烷或二氧化碳之突出導致勞工罹患缺氧症,應於事前就該作業場所及其四周,藉由鑽探孔或其他適當方法調查甲烷或二氧化碳之狀況,依調查結果決定甲烷、二氧化碳之處理方法、開鑿時期及程序後實施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