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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8-5 條
雇主使勞工於高空工作車升起之伸臂等下方從事修理、檢點等作業時,應使從事該作業勞工使用安全支柱、安全塊等,以防止伸臂等之意外落下致危害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