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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勞工保險業務:勞工保險條例所定各項給付支出及其他有關支出。
二、就業保險業務:就業保險法所定各項給付支出及其他有關支出。
三、農民健康保險業務: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所定各項給付支出及其他有關支出。
四、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與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所定各項給付支出及其他有關支出。
五、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業務: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所定各項給付、津貼、補助支出及其他有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