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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失業認定暨失業給付審核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申請人申請失業給付時,其所屬投保單位未依規定辦理退保手續者,由勞
工保險局逕予退保後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