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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基金投資自設勞保醫療院所暨貸款特約公立醫院整修勞保病房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貸款之醫院,未依約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者,保險人得就核付該醫院之診療
費用中,依契約所定金額扣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