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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創立時政府一次撥付之金額。
二、保險費及其孳息之收入與保險給付支出之結餘。
三、保險費滯納金。
四、基金運用之收益。
五、其他經核定之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