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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就業促進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求職求才之就業服務之督導及協調。
二、聘僱外國人前國內招募及外國人轉換雇主業務之辦理。
三、資遣、關廠歇業後之就業服務與資遣通報之勾稽及查核。
四、短期就業之促進措施。
五、創業之協助。
六、職業輔導及職業心理測驗之辦理。
七、一般簡易諮詢、深度諮詢及職業訓練諮詢之服務。
八、個案管理及轉介服務之辦理。
九、就業保險失業認定之督導及協調。
十、其他有關就業促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