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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職業安全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職業安全政策、法規與制度之研擬、推動及督導。
二、營造業職場安全政策與相關措施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三、不屬營造業之一般行業職場安全政策與相關措施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四、機械、設備與器具安全制度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五、危險性機械與設備代行檢查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六、職業安全輔導方案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七、職業安全管理與教育訓練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八、其他有關職業安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