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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南區勞動檢查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出納及財產管理。
二、文書及檔案管理
三、庶務及為民服務。
四、其他不屬於各課室之支援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