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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秘書室職掌如下:
一、委員會議及工作會報之議事事項。
二、文書、印信、庶務、公共關係、公文列管稽催及出納等管理事項。
三、業務季報及年終總報告之編報事項。
四、其他不屬各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