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教務課職掌如左:
一、關於教務規章之研擬事項。
二、關於養成訓練計劃之訂定及執行事項。
三、關於學員之招訓、考核及結訓事項。
四、關於學員在訓資料之建立及管理事項。
五、關於訓練用品、材料及機具之申請、會同驗收、頒發、使用維護及管
理事項。
六、關於訓練方法、課程、教具之檢討改進及成效之考核事項。
七、關於訓練業務之研究改進事項。
八、關於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及環境清潔之佈置及維護事項。
九、關於授課時數之核算事項。
十、其他有關教務事項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