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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局設下列各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
二、訓練發展組。
三、身心障礙者展能及技能檢定組。
四、就業服務組。
五、外國人聘僱管理組。
六、外國人聘僱許可組。
七、法務室。
八、資訊室。
九、秘書室。
十、人事室。
十一、會計室。
十二、統計室。
十三、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