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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歲入、歲出預 (概) 算、決算及績效報告之編製事項。
二、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擬編 (修正) 事項。
三、經費之流用、債務及契約責任之保留暨預備金動支之申請事項。
四、歲入、歲出預算之控制與執行、收支憑證之審核及各項記帳憑證之製
作、帳簿之登記、結算、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各項原始憑證之保管與送
審事項。
五、暫收、暫付、代收、代付款項之登記及整理事項。
六、營繕工程、購置、定製、變賣、財物之招標、議價、比價及訂約、驗
收、驗交之會同監辦事項。
七、本局所屬機關會計事務之檢查與督導事項。
八、事業機構支用職業訓練費用會計事務之檢查及督導事項。
九、職業訓練基金會計事務之管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會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