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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檢查所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執行勞動檢查,保障勞工生命安全
與健康,維護勞工權益,特設各勞動檢查所(以下簡稱檢查所),為四級
機關,並受本會指揮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