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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職工福利委員會應將下列事項,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一、規章。
二、委員及會務人員名冊。
三、會址所在地。
四、成立日期。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如有變更,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