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勞動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設職業訓練機構及技能檢定委員會。
前項職業訓練機構之組織,另以法律定之;技能檢定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
,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調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