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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前條風險評估結果具外來入侵或有害生物風險,且無適當風險管理措施之情形者,不予核准輸入。
首次輸入之檢疫物經風險評估核准輸入者,植物檢疫機關應公布於其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