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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檢舉或協助查緝禁用農藥偽農藥劣農藥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同一案件,二人以上聯名共同檢舉者,其獎金由全體檢舉人平均分配之。
同一案件,有二人以上分別檢舉者,其獎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如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發給之。
同一案件,有二人以上分別或共同協助查緝者,其獎金平均發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