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檢舉或協助查緝禁用農藥偽農藥劣農藥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檢舉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辦法之獎勵規定:
一、檢舉主管機關已發覺之禁用農藥、偽農藥或劣農藥。
二、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
三、依網路、報章雜誌、廣播電視或其他一般民眾皆可取得之公開資訊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