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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檢舉或協助查緝禁用農藥偽農藥劣農藥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受理檢舉機關,對於檢舉人與協助查緝人之姓名及身分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並妥善保管。如有洩密情事,應依法論處。但經檢舉人或協助查緝人同意公開表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