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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植物或植物產品,途經特定疫病蟲害疫區卸貨轉運者,輸入人或其代理人應於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時,一併申請核准途經疫區之卸貨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