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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屠宰衛生檢查規則(89.04.19訂定)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屠宰場內經屠後檢查合格之屠體、內臟發生變質、腐敗、污染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之情形時,該屠體、內臟應予改判定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