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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隔離檢疫期間,隔離檢疫場之駐場人員應每日記錄牛隻之健康狀態,如發現牛隻有疫病徵兆時,應立即通報隔離檢疫場所在地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