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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法人推薦代表擔任農業財團法人董事或監察人之一定比例及推薦方式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準則依財團法人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