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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保證金、保管(證)品、材料、代收款、代辦經費及借入款等,應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分別查明清理,未及清理者,應訂明清理時限。補助、委辦及各項計畫之結餘款,或代收款賸餘須退還者,應儘速退還補助或委託機關,不得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