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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4 條
當選人之候選資格與本通則或本辦法規定不合者,其當選無效。
會務委員於任期內喪失會員身分,或於登記參選時隱瞞其違反本通則第十七條或第十九條之二規定情事而當選者,經主管機關查明屬實者,解除其會務委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