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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選舉票應由農田水利會印製分發應用。選舉票上應刊印各候選人之號次、姓名及相片。
前項選舉票,應於投票日前一日交各該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當眾點清後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