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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費用徵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會員因遭受旱災、水災致生重大損失時,農田水利會得辦理該期會費減免或延長工程費繳費期間。但依第四條第三項規定加收之會費,不得予以減免。
農田水利會辦理前項減免或延期徵收,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