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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農民申請參加本職災保險,經審查小組審定後,其通知及復審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農民:準用農保審查辦法第七條規定。
二、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農民:準用農業工作者健保審查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