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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會選舉罷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農會之選舉、罷免辦理方式如左:
一、理事長、常務監事、理事、監事及出席上級農會會員代表之選舉,以集會投票方式為之。
二、農事小組選舉,以分區投票方式為之。
三、各種選任人員之罷免,以集會投票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