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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2 條
農會編制員工之考核獎懲由總幹事為之,總幹事之考核獎懲由理事會為之。總幹事之工作考核應以農會年度考核評定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