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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觀賞水族展示廳門票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科技園區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本機關)觀賞水族展示廳門票收費基準如下:
一、全票:新臺幣五十元。
二、團體票:新臺幣四十元。
三、優待票:新臺幣二十五元。
前項第一款適用對象為一般民眾;第二款適用對象為二十人以上團體;第三款適用對象為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兒童及學生。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平日免費,假日適用優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