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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科技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科技專案依其特性分為下列二類:
一、研究開發類:指以科學方法或技術規劃開發農業產業發展所需之產品、技術、勞務、服務流程或創作之研究發展活動。
二、環境建構類:指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
(一)硬體環境:建置或維持檢測與認驗證設施、實驗室或試量產工場(廠)。
(二)軟體環境:蒐集、研析、評估及推廣產業創新研究發展之相關科技、經濟、法律、市場資訊。
(三)其他與建構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環境相關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