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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科技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執行單位經費收支應設專戶儲存並單獨設帳管理,並應依契約書約定分期編製經費支用報表送本部審核。
執行單位應以實際發生數額檢據核銷;結餘經費除另有規定者外,應繳回本部。
本部所屬試驗研究機構之經費收支、核銷及繳回,依本部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