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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科技園區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研發經費占營業額一定比率以上,指園區事業最近連續三年研發經費占營業額比率之平均值,超過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統計要覽之公民營企業投入研發經費占營業額比率。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具有一定之研究實驗儀器設備,指其儀器設備總金額達總投資額之百分之十以上,不包括其產品為軟體或技術服務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