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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會漁會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風險性資產總額之計算,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計算表計算,其計算表如附表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