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飼料化驗項目及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試驗改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一般營養成分化驗分析,每件收費基準如下:
一、粗蛋白質: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二、粗脂肪: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三、粗纖維:新臺幣一千四百元。
四、中洗纖維:新臺幣一千四百元。
五、酸洗纖維:新臺幣一千四百元。
六、粗灰分:新臺幣五百五十元。
七、水分:新臺幣四百元。
八、鹽酸不溶物: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九、碳水化合物:新臺幣三千三百五十元。
十、無氮抽出物:新臺幣四千七百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