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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畜牧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畜牧場登記證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場名。
二、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
三、場址。
四、場地面積。
五、主要畜牧設施。
六、飼養家畜、家禽種類及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