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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畜牧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年度畜牧生產目標。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畜牧生產計畫,並輔導畜牧場、畜牧團體及飼養戶依計畫辦理產銷。
為健全本土乳業發展及乳品產銷制度,相關乳業管理規則及輔導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