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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飼料販賣業登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申請飼料販賣登記證,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代表人身份證影本一份,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