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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漁船赴印度洋從事探勘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探勘漁船禁止在海上拋棄任何類型之塑膠垃圾或排放油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