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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沿近海白帶魚產銷輔導及漁船運搬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經核定之運搬作業管理計畫書中裝卸港口或船團名單等相關事項有變動時,白帶魚運搬船漁業人應於裝載七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同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