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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第五條第八款所定生物安全小組,負責督導田間試驗計畫及相關事項,並執行第二十六條所定之緊急安全措施。
生物安全小組應參考實驗室實驗計畫階段之安全等級,審查田間試驗計畫應使用之隔離設施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