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投資事項,係指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符合本法第四條所定漁會任務,且新設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