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會選舉罷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漁會之選舉、罷免投票所,除投票人外,非佩帶各該漁會製發標識之人員不得進入。
漁會以集會投票方式辦理選舉、罷免開始時,會議主席得宣布與選舉、罷免無關之在場人員離開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