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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會考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漁會年度考核成績評定結果,考列甲等以上之漁會,主管機關得頒給獎狀,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