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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5 條
漁會各項專戶存儲基金,除職業災害補償、資遣、撫卹準備金及總幹事退休金之動支依漁會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外,非按其指定特種用途提報理事會審議通過後,不得動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