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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會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1 條
省漁會變更組織為全國漁會後,其原任選任人員之任期,得繼續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